1月16日,网曝北京市大兴区礼贤镇敬贤家园北里一居民17楼高空抛物砸坏楼下车辆。肇事者被警方带走。警方提示:高空抛物是一种犯罪行为,切勿一时冲动、以身试法、悔恨终身。
物业紧急提醒:
家住2楼以上的业主
千万别再这样做!
温温暖暖过寒冬,
平平安安迎新年!
和女友分手
为发泄情绪高空投掷物品
据“平安北京大兴”消息,1月16日,家住大兴礼贤的张某某(男,29岁)与女友分手后,为发泄情绪,将自己反锁屋内,从17层向楼下抛掷锅碗瓢盆等物品,导致楼下停放车辆受损,未造成人员受伤。
接报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张某某控制。目前,大兴公安分局已对其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高空抛物是一种犯罪行为,切勿一时冲动、以身试法、悔恨终身。
每一个高空抛物,
都是一次谋杀,
切勿以身试法!
高空抛物杀伤力巨大
4厘米的铁钉从18楼抛下能插入颅骨
空易拉罐从25楼抛下可致人死亡
巴掌大的西瓜皮从25楼飞下
如击中头部也能要人命
……
高空抛物致死已经有很多案例
但依然有人存侥幸心理
不重视问题的严重性
一起看看高空抛物究竟有多可怕
高空抛物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提醒小区业主
尤其是住在二楼以上的业主
高空抛物
不仅是道德层面的问题,
更是公共安全问题,
不管有没有砸到人,
只要查明行为具有较大危害性,
同样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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