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信息平台预计年底试运行

《大连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9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昨天,市住房和城乡发展局物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访问了中国大连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解释了《条例》。据报道,该市将出台大连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措施,此外,物业管理信息平台预计将于今年年底试运行。

大连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管理办法

据报道,市将建立住宅小区综合治理责任清单。《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了十个部门和机关在物业管理区域的具体职责。第六十二条规定,市、区(市)县物业主管部门和本条例第六十一条所列部门和机关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制度,并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布投诉方式和电话号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组织有关单位确定投诉方式和电话号码,并在社区内公布,确保投诉渠道畅通,人民的需求能够快速、及时、妥善地解决。

根据《条例》确立的物业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管理原则,我市将出台《大连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将物业企业信用与物业管理招标联系起来,违反规定,服务质量差、信用差的企业可能无法获得服务项目,通过信用管理实现物业市场适者生存。

物业管理信息平台预计今年年底试运行

我市将加快智能物业和物业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平台建成后,可实现行业市场监管、政策咨询服务、维修投诉处理、业主大会决议、矛盾 ** 调解、行业数据统计等行政监督服务的信息化,解决物业服务活动前、中、后的问题,全面提高行政监督服务的治理和效率。例如,目前,业主会议基本上利用业主委员会或社区人员逐一发布征求意见表,效率低,时间长,有些人找不到,也可能有虚假签名。平台建成后,将逐步完善社区、建筑、业主等信息,实现业主实名系统的在线投票,大大提高效率,确保真实性。

物业管理信息平台预计将于今年年底试运行,并将逐步完善数据信息,实现各种使用功能。

对物业服务质量满意度进行调查和评估

目前,业主普遍关注和担忧的问题是物业服务不到位,态度不好,付款得不到应有的服务。今年下半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居住区物业服务质量满意度进行调查和评估,主要由业主评估。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区物业主管部门参与,对社区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考评结果在居住小区及媒体公示,对质量考评不合格的物业服务企业,由区物业主管部门、街道监督整改,考评优秀的小区树立标杆,组织学习。考评结果供业主参考,可作为续签服务合同、协商调整服务收费标准、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更换物业项目经理的参考。考评结果也作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的一部分,督促物业企业全面提高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提升业主满意度。

制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手册

近年来,业主 ** 意识不断提高高,如何规范对业主会议和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是街道和社区的一个主要问题。客人们表示,不仅要确保业主的自主管理,而且要监督和指导业主遵守法律法规,这一规模和形式不容易掌握。许多基层单位提出,国家、省、市文件原则强,但可操作性不强。现有业主会议业主委员会指导文件的许多条款不再适应新的规定和现行实际需要。为此,市住房和城乡发展局将根据规定的要求,修改和完善业主会议和业主委员会操作指导文件,发布操作指导手册,加强党的建设指导,进一步规范建设过程,净化选举环境,使街道、社区合法准确使用监督指导业主依法行使自治权。

建立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市场

近年来,物业管理中业主、房地产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因为经济利益、物业服务质量、物业收费标准等原因产生的矛盾 ** 不断,物业管理 ** 案件数量不断扩大。

为此,我市将制定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价管理措施,建立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价市场,培育物业服务评价机构,鼓励物业服务权益主体确定物业项目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物业项目检查和物业服务过程,委托评价机构评价,提供客观、独立、公平的评价意见,解决当前物业管理行业低价竞争、非法利用业主资源管理或物业服务质量价格矛盾 ** 同时明确政府行业管理职责,剥离裁判角色,通过市场行为解决市场纠纷,规范物业管理市场主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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