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核心观点 请见红色粗体字 案例一 ——北京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与孙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当事人 基本案情 孙某系太原市迎泽区某小区业主。北京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依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补充协议》对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 孙某至今未支付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物业费。物业公司经多次催缴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孙某支付欠缴的物业费及违约金。 孙某则抗辩北京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对小区物业未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相应服务,存在管理缺失、配套设施不完善等问题。 裁判理由及结果 典型意义 物业服务水平的完善和提高,需要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积极沟通、相互理解,并非以拒绝或拖延缴纳物业费、以诉讼方式要求减免物业费就可以实现,相反,此类对抗方式可能导致物业服务质量陷入恶性循环。 ↑餐馆楼顶的排烟管道正对着后面的住宅楼 网络配图 案例二 当事人 基本案情 2014年1月,太原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北京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中“商铺管理规约”规定:“未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住宅楼下的商铺不得从事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恶臭、油烟、异味、噪声、振动、热污染、光、电磁波辐射等足以影响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的经营项目。” 冀某某以楼下的商铺未经其同意用于饭店经营,延期交纳物业费,北京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催要并经双方协商后,冀某某交纳了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欠付的50%的物业费,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至今未交纳。 北京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支付物业费及违约金,但对冀某某反映的其楼下饭店油烟、噪音影响冀某某生活的事实无异议。 裁判理由及结果 典型意义 往期精彩推荐 ▶看看你交的物业费,都用在了什么地方? ▶下水管堵塞,楼上19户赔偿12万,物业无责不赔偿! ▶五一劳动节放假通知及温馨提示 ▶五一装修停工通知及安全温馨提示 ▶物业客户工作记录规范(BG-KF-004) ▶小区里的运动健身器材,你真的用对了吗? ▶招投标网可查! 获取👉物业工程部作业指导书 👆点击上图:“中物智培”小程序 一键下载 地下车库防汛挡水板参考图样 如遇到在电脑桌面无法打开小程序 (全国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数据库)里。 行业共享文件夹 不占用手机内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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