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 楼道是公共区域 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任何个人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占用 不仅如此 楼道更是发生消防等意外事故时 业主们逃生救命的生命通道 小区业主在楼道里堆放杂物 不仅影响环境卫生 妨碍出行 更是一种违法行为 小区业主 春节快到了 大家一起动手 把楼道里的杂物清干净 过一个安全、文明、祥和的 新春佳节 !!! 楼道杂物起火 8人烧伤,大爷成火人 一 楼道堆杂物 一是因为废弃杂物多为木制品、纸制品等可燃物,稍遇明火极易引起火灾。随手乱扔个烟头、儿童玩火、燃放爆竹等,一不小心就会引火。 二是小区楼道属于公共消防通道,堆满杂物,当发生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的时候,会严重影响到他人逃生,阻碍救援。 三是楼道堆放杂物严重影响环境卫生和邻里关系。 (一)《消防法》第28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楼道作为火灾时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时刻保持安全和畅通。 (二)应急管理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20条:禁止占用电缆井、管道井,或者在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管井堆放杂物。 第28条: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 第37条: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的行为包括: 1、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2、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3、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4、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二、应急管理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47条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主管部门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2024年 听说关注这个号的人 运气都不错
危害有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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