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系统介绍
物业管理
硬件集成
智慧街道
物业SCRM
功能架构
应用场景
新闻动态
联系我们
住宅小区物业费收费标准和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供参考)
物业服务费指导标准
单位:元/平米·月
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
项目
内容与标准
第
一
部
分
基
本
要
求
1.
按规定签订
“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
或
“
物业服务合同
”
(以下简称
“
合同
”
),公示服务标准、收费标准、企业信息、企业人员及投诉举报电话。
2.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承接项目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
3.
承接项目时,按规定履行查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职责,承接手续齐全。
4.
建立完善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并定期演练,重大事故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5.
定期检查共用
部位、
共用
设施设备,对存在的问题应同时书面告知建设单位、业主或业主委员会。
6.
物业服务企业所有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标牌,行为规范,用语文明,服务主动、热情。
7.
从事物业服务的专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与其岗位要求相一致的资格证书。
8.
建立以户为单位的业主档案,建立房屋及其共用设施设备档案,档案资料齐全,分类成册,管理有序。
9.
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巡检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10.
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宅
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或业主大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或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国家相关规定组织维修。
11.
按合同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共用设施设备周期养护及维修计划,保养和维修记录齐全。
12.
设备运行、维护保养、日常巡查等管理制度完善,设施设备标识齐全、规范,
检测合格标识在现场明示,有设备台帐、运行记录和巡查记录。
13.
严格执行设备运行操作规程,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记录。
14.
设备用房应保持整洁卫生、通风良好,无跑、冒、滴、漏、鼠害等现象。
15.
建立企业内部培训体系,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培训、考核。
项目
内容与标准
一级
二级
三级
第二
部分
技术要求
(一)
客
服
管
理
1.
项目客服人员人均服务户数不多于
500
户。
2.
物业管理区域设有服务接待中心,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设置并公示
24
小时服务电话,受理业主、物业使用人咨询、报修、投诉,客户意见、建议应在
12
小时内回复,求助、投诉应在
24
小时内反馈。建立回访制度,有回访记录,年回访率
100%
以上;建立投诉受理制度,有投诉受理记录,投诉受理率
100%
,回访率
100%
。
3.
每年至少
1
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
85%
以上。
4.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酬金制的,按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5.
小区主要人行出入口有文明宣传栏,固定公示管理规约(或临时管理规约),至少每
2
个月更换一次宣传内容。
1.
项目客服人员人均服务户数不多于
600
户。
2.
物业管理区域设有服务接待中心,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设置并公示
24
小时服务电话,受理业主、物业使用人咨询、报修、投诉,客户意见、建议应在
24
小时内回复,求助、投诉应在
36
小时内反馈。建立回访制度,有回访记录,年回访率
90%
以上;建立投诉受理制度,有投诉受理记录,投诉受理率
100%
,回访率
90%
。
3.
每年至少
1
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
80%
以上。
4.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酬金制的,按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5.
小区主要人行出入口有文明宣传栏,固定公示管理规约(或临时管理规约),至少每季度更换
1
次宣传内容。
1.
项目客服人员人均服务户数不多于
700
户。
2.
物业管理区域设有服务接待中心,设置并公示
24
小时服务电话,受理业主、物业使用人咨询、报修、投诉,客户意见、建议应在
36
小时内回复,求助、投诉应在
48
小时内反馈。建立回访制度,有回访记录,年回访率
80%
以上;建立投诉受理制度,有投诉受理记录,投诉受理率
100%
,回访率
80%
。
3.
每年至少
1
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
75%
以上。
4.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酬金制的,按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5.
小区主要人行出入口有文明宣传栏,固定公示管理规约(或临时管理规约),至少每半年更换
1
次宣传内容。
(二)
房
屋
管
理
6.
每周巡查
3
次物业管理区域
楼宇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它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护。
7.
依据合同约定、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及房屋使用说明书等要求,指导业主
/
物业使用人正确使用房屋,共同维护房屋共用部位及房屋外观的完好。对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及时劝告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
6.
每周巡查
2
次物业管理区域楼宇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它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护。
7.
依据合同约定、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及房屋使用说明书等要求,指导业主
/
物业使用人正确使用房屋,共同维护房屋共用部位及房屋外观的完好。对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
及时劝告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
6.
每周巡查
1
次物业管理区域楼宇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定期维护。
7.
依据合同约定、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及房屋使用说明书等要求,指导业主
/
物业使用人正确使用房屋,共同维护房屋共用部位及房屋外观的完好。对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及时劝告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
项目
内容与标准
一级
二级
三级
第二部
分
技术要求
(二)
房
屋
管
理
8.
按照房屋装饰装修和安全使用有关规定及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的要求,将室内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每日巡查
1
次装饰装修施工现场,对施工进行及时监督。对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影响房屋外观、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
9.
物业管理区域设有平面示意图、路标、楼宇标识标牌、共用设施和场地标识,做到维护及时、标识明显。
10.
楼内公共通道无杂物存放,保持畅通。
8.
按照房屋装饰装修和安全使用有关规定及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的要求,将室内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每
2
日巡查
1
次装饰装修施工现场,对施工进行有效监督。对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影响房屋外观、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
9.
物业管理区域设有平面示意图、路标、楼宇标识标牌、共用设施和场地标识,做到维护及时、标识明显。
10.
楼内公共通道无杂物存放,保持畅通。
8.
按照房屋装饰装修和安全使用有关规定及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的要求,将室内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每
3
日巡查
1
次装饰装修施工现场,对施工进行监督。对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影响房屋外观、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
9.
物业管理区域设有平面示意图、路标、楼宇标识标牌、共用设施和场地标识,做到维护及时、标识明显。
10.
楼内公共通道无杂物存放,保持畅通。
(三)
共
用
设
施
设
备
维
护
11.
实行
24
小时报修受理值班制度,并配有相应的值班力量。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维修
12
小时之内或在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
12.
共用照明设施完好率
98%
以上,并按规定时间开关。重点区域照明发生故障,维修人员应在
1
小时内到场处理,
24
小时内恢复照明。
13.
物业管理区域道路平整,主要道路及地面车位、地下车库交通标识齐全、规范。
14.
载人电梯
24
小时运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巡检、维护保养和年检。
15.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疏通消防通道。
1
6
.
物业管理区域设有水景、水系的,应及时维护、定期换水、定时开放。
1
7
.
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场所,设有明显警示标识和相应防范措施。
1
8
.
对雨、污水管道每月检查
1
次,每年雨季前对公共雨、污水管道全面疏通
1
次,下雨天及时疏通,确保排水系统通畅。
1
9
.
对化粪池每月检查
1
次,每年至少
清掏
2
次。
20
.
每年向业主开放
1
次设备间、中控室、电梯机房,邀请并组织业主参观。
11.
实行
24
小时报修受理值班制度,并配有相应的值班力量。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维修
24
小时之内或在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
12.
共用照明设施完好率
95%
以上,并按规定时间开关。重点区域照明发生故障,维修人员应在
1
小时内到场处理,
36
小时内恢复照明。
13.
物业管理区域道路平整,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识齐全。
14.
载人电梯
24
小时运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和年检。
15.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疏通消防通道。
1
6
.
物业管理区域设有水景、水系的,应及时维护、定时开放。
1
7
.
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场所,设有明显警示标识和相应的防范措施。
1
8
.
对雨、污水管道每
2
个月检查
1
次,每年雨季前对公共雨、污水管道全面疏通
1
次,下雨天及时疏通,确保排水通畅。
19
.
对化粪池每月检查
1
次,每年清掏
1-2
次。
20
.
每年向业主开放
1
次设备间、中控室、电梯机房,邀请并组织业主参观。
11.
设立
24
小时值班报修电话,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维修
48
小时之内或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到达现场。
12.
共用照明设施完好率
92%
以上。重点区域照明发生故障,维修人员应在
2
小时内到场处理,
48
小时内恢复照明。
13.
物业管理区域道路平整,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
14.
载人电梯
24
小时运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和年检。
15.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疏通消防通道。
1
6
.
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场所,设有明显警示标识和相应的防范措施。
1
7
.
对雨、污水管道至少每
3
个月检查
1
次,每年雨季前对公共雨、污水管道全面疏通
1
次,下雨天及时疏通,确保排水通畅。
1
8
.
对化粪池每月检查
1
次,每年至少清掏
1
次。
1
9
.
每年向业主开放
1
次设备间、中控室、电梯机房,邀请并组织业主参观。
项目
内容与标准
一级
二级
三级
第二部分
技术要求
(四)
公
共
秩
序
维
护
2
1
.
物业管理区域主出入口
24
小时值班,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
2
小时巡查
1
次,并有巡查记录。
2
2
.
设有安防监控报警系统的,应设置
24
小时值守,并依法保留录像资料。
2
3
.
秩序维护人员应配备对讲装置、视频采集设备和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器械。
2
4
.
对进出物业管理区域的装修施工人员、服务人员实行临时出入管理。
2
5
.
引导业主遵守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的约定,禁止饲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对违反者及时劝阻、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2
1
.
物业管理区域主出入口
24
小时值班,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
4
小时巡查
1
次,并有巡查记录。
2
2
.
设有安防监控报警系统的,应设置
24
小时值守,并依法保留录像资料。
2
3
.
秩序维护人员应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器械。
2
4
.
对进出物业管理区域的装修施工人员、服务人员实行临时出入管理。
2
5.
引导业主遵守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的约定,禁止饲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对违反者及时劝阻、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20
.
物业管理区域主出入口
24
小时值班,重要区域、重点部位每
6
小时巡查
1
次,并有巡查记录。
2
1
.
设有安防监控报警系统的,应设置
24
小时值守,并依法保留录像资料。
2
2
.
秩序维护人员应配备对讲装置。
2
3
.
对进出物业管理区域的装修施工人员、服务人员实行临时出入管理。
2
4
.
引导业主遵守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的约定,禁止饲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对违反者及时劝阻、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
保
洁
服
务
2
6
.
楼内共用区域:
(
1
)地面:
电梯前厅,每日拖擦
1
次;
无电梯的楼内通道和楼梯,每日拖擦
1
次;
有电梯的楼内通道和楼梯,每周拖擦
1
次,每天巡检
1
次;
大堂、门厅大理石、花岗石地面,每日拖擦
2
次,定期保养,保持材质干净、有光泽。
(
2
)墙面:
涂料材质的墙面及
2
米以上贴砖墙面,每月清扫
1
次,保持无蛛网、无明显污渍;
2
米以下贴砖墙面,每周抹擦
1
次,保持表面干净、无污渍。
(
3
)楼宇楼梯扶手、电梯按钮、照明开关按钮,每
2
日擦抹
1
次,保持表面干净、无污渍。
26.
楼内共用区域:
(
1
)地面:
电梯前厅,每日清扫
1
次,隔日拖擦
1
次;
无电梯的楼内通道和楼梯,每日清扫
1
次,隔日拖擦
1
次;
有电梯的楼内通道和楼梯,每
2
周拖擦
1
次;
大堂、门厅大理石、花岗石地面,每日拖擦
1
次,定期保养,保持材质干净、有光泽。
(
2
)墙面:
涂料材质的墙面及
2
米以上贴砖墙面,每
2
个月清扫
1
次,保持无蛛网;
2
米以下贴砖墙面,每
2
周抹擦
1
次,保持表面无污渍。
(
3
)楼宇楼梯扶手、电梯按钮、照明开关按钮,每
3
日擦抹
1
次,保持表面干净、无污渍。
25.
楼内共用区域:
(
1
)地面:
电梯前厅,每日清扫
1
次,每周拖擦
1
次;
无电梯的楼内通道和楼梯,每日清扫
1
次,每周拖擦
1
次;
有电梯的楼内通道和楼梯,每月拖擦
1
次;
大堂、门厅大理石、花岗石地面,每日拖擦
1
次。
(
2
)墙面:
涂料材质的墙面及
2
米以上贴砖墙面,每
3
个月清扫
1
次;
2
米以下贴砖墙面,每月抹擦
1
次。
(
3
)楼宇楼梯扶手、电梯按钮、照明开关按钮,每
4
日擦抹
1
次。
(
4
)栏杆、窗台、消防栓、标识牌等共用设施,每月擦抹
1
次。
项目
内容与标准
一级
二级
三级
第二部分
技术要求
(五)
保
洁
服
务
(
4
)栏杆、窗台、消防栓、标识牌等共用设施,每周擦抹
1
次,保持表面干净、无污渍。
(
5
)天花板、共用照明灯具,每月除尘
1
次,目视无灰尘、无蛛网。
(
6
)门及门厅玻璃每周擦拭
1
次,目视洁净、光亮、无污渍。
(
7
)天台、屋顶,每月清扫
1
次,每周巡检
1
次,保持清洁、无垃圾。
(
8
)电梯轿厢,每日清扫、擦拭
1
次;每月对电梯门壁上光
1
次,表面光亮、无污渍;装修期间进行表面包装保护的轿箱内壁小广告每日清除
1
次。
(
9
)空置房屋每月清洁
1
次入户门楼道面,除灰尘,除广告。
2
7
.
楼外共用区域:
(
1
)硬化道路地面:每日清扫
1
次,其中广场砖地面每周拖擦或冲洗
1
次,目视地面干净。
(
2
)绿地每周清理
1
次,无杂物、无积水。
(
3
)水景
:打捞漂浮杂物,保持水体清洁,水面无漂浮物;定期对水体投放药剂或进行其它处理,保持水体无异味。
(
4
)积水、积雪清扫及时。
28.
公共卫生间:每天全面清洁
3
次,保持无明显异味。
29.
垃圾的收集:
(
1
)
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有关规定落实垃圾分类制度。
(
2
)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桶、果壳箱无满溢现象,保持垃圾桶清洁无异味。
(
3
)
设有垃圾中转站的,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冲洗、消杀,有效控制蚊、蝇等害虫孳生。
30.
定期灭虫除害。每月对窖井、明沟、垃圾房喷洒药水
1
次,每半年灭鼠
1
次。喷洒农药、投放鼠饵必须提前告知业主
/
物业使用人。
(
4
)栏杆、窗台、消防栓、标识牌等共用设施,每
2
周擦抹
1
次,保持表面无污渍。
(
5
)天花板、共用照明灯具,每
2
个月除尘
1
次,目视无灰尘、无蛛网。
(
6
)门及门厅玻璃每
2
周擦拭
1
次,目视洁净、光亮、无污渍。
(
7
)天台、屋顶,每
2
个月清扫
1
次,保持清洁、无垃圾。
(
8
)电梯轿厢,每日清扫、擦拭
1
次;每
2
个月对电梯门壁上光
1
次,表面光亮、无污渍;装修期间进行表面包装保护的轿箱内壁小广告每日清除
1
次。
(
9
)空置房屋每
2
个月清洁
1
次入户门楼道面,除灰尘,除广告。
27.
楼外共用区域:
(
1
)硬化道路地面:每日清扫
1
次,其中广场砖地面每
2
周拖擦或冲洗
1
次,目视地面干净。
(
2
)绿地每
2
周清理
1
次,无杂物、无积水。
(
3
)水景:打捞漂浮杂物,保持水体清洁,水面无漂浮物;定期对水体投放药剂或进行其它处理,保持水体无异味。
(
4
)积水、积雪清扫及时。
28.
公共卫生间:每天全面清洁
2
次,保持无明显异味。
29.
垃圾的收集:
(
1
)
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有关规定落实垃圾分类制度。
(
2
)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桶、果壳箱无满溢现象,保持垃圾桶清洁无异味。
(
3
)设有垃圾中转站的,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冲洗、消杀,有效控制蚊、蝇等害虫孳生。
30.
定期灭虫除害。每
2
个月对窖井、明沟、垃圾房喷洒药水
1
次,每半年灭鼠
1
次。喷洒农药、投放鼠饵必须提前告知业主
/
物业使用人。
(
5
)天花板、共用照明灯具,每
3
个月除尘
1
次。
(
6
)门及门厅玻璃每
3
周擦拭
1
次。
(
7
)天台、屋顶,每
3
个月清扫
1
次。
(
8
)电梯轿厢,每日清扫、擦拭
1
次;每
3
个月对电梯门壁上光
1
次;装修期间进行表面包装保护的轿箱内壁小广告每日清除
1
次。
(
9
)空置房屋每
3
个月清洁
1
次入户门楼道面,除灰尘,除广告。
26.
楼外共用区域:
(
1
)硬化道路地面:每日清扫
1
次,其中广场砖地面每月拖擦或冲洗
1
次。
(
2
)绿地每月清理
1
次。
(
3
)积水、积雪清扫及时。
27.
公共卫生间:每天全面清洁
1
次,保持无明显异味。
28.
垃圾的收集:
(
1
)
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有关规定落实垃圾分类制度。
(
2
)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
3
)设有垃圾中转站的,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冲洗、消杀,有效控制蚊、蝇等害虫孳生。
29.
定期灭虫除害。每
3
个月对窖井、明沟、垃圾房喷洒药水
1
次,每半年灭鼠
1
次。喷洒农药、投放鼠饵必须提前告知业主
/
物业使用人。
项目
内容与标准
一级
二级
三级
第二部分
技术要求
(六)
绿
化
养
护
管
理
31.
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32.
草坪。常年保持平整,无坑洼、下陷,每年剪草
6
遍以上,边缘清晰,种植稠密、无大面积枯死,及时浇灌,定期清除杂草、杂物,保持生长良好。
33.
树木。乔、灌木每年夏季、冬季各修剪
1
次,基本无枯枝、萌蘖枝,生长良好,树冠完整,树木基本无倾斜,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篱、球、造型植物按生长情况和造型要求及时修剪,每年
5
遍以上,基本无缺枝、无斑秃;地被、攀援植物修剪、整理及时,每年
3
遍以上,基本无枯枝;常年土壤疏松通透,及时浇灌,绿地无积水,基本无杂草。围栏安防设备运行区域,每年清理枝、萌蘖枝、叶不少于
4
次,保障设备稳定运行环境。
34.
按植物品种、生长、土壤状况合理施肥,每年
2
遍以上。
35.
做好病虫害防治,主要病虫害发生率低于
5%
。
36.
枯死的花草树木,必须在
1
周内清除,并适时补栽补种。
37.
绿地应设有宣传牌、提示牌。
31.
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32.
草坪。基本保持平整,无坑洼、下陷,每年剪草
4
遍以上,无大面积枯死,及时浇灌,定期清除杂草、杂物,保持生长良好。
33.
树木。乔、灌木每年修剪
1
遍,基本无枯枝、萌蘖枝,生长良好,树冠完整,树木基本无倾斜,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篱、球、造型植物按生长情况和造型要求及时修剪,每年
3
遍以上,基本无缺枝、无斑秃;地被、攀援植物修剪、整理及时,每年
2
遍以上,基本无枯枝。围栏安防设备运行区域,每年清理枝、萌蘖枝、叶不少于
4
次,保障设备稳定运行环境。
34.
按植物品种、生长、土壤状况合理施肥,每年至少
1
遍。
35.
做好病虫害防治,主要病虫害发生率低于
8%
。
36.
枯死的花草树木,必须在
15
天之内清除,并适时补栽补种。
37.
绿地应设有宣传牌、提示牌。
30.
草坪。每年普修
3
遍以上,基本保持平整;及时浇灌,定期清除杂草。
31.
树木。乔、灌木每年修剪
1
遍,树冠完整,树木如有倒伏倾向时,及时扶正、加固,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篱、球、造型植物按生长情况和造型要求及时修剪;地被、攀援植物定期修剪、整理。围栏安防设备运行区域,每年清理枝、萌蘖枝、叶不少于
4
次,保障设备稳定运行环境。
32.
按植物品种、生长、土壤状况合理施肥。
33.
做好病虫害防治,主要病虫害发生率低于
10%
。
34.
枯死的花草树木,必须在
1
个月之内清除,并适时补栽补种。
(七)
社
区
文
化
建
设
38.
每年至少开展
2
次精神文明宣传教育工作,内容包括和谐社会价值观、安全常识、食品卫生、环保节能、法律法规等知识宣传。
38.
每年至少开展
2
次精神文明宣传教育工作,内容包括和谐社会价值观、安全常识、食品卫生、环保节能、法律法规等知识宣传。
35.
每年至少开展
1
次精神文明宣传教育工作,内容包括和谐社会价值观、安全常识、食品卫生、环保节能、法律法规等知识宣传。
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
的
使用说明
1. 建设开发单位或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或《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可参照本标准在合同中约定,同时作为确定服务价格的依据。
2. 本《标准》根据物业服务需求的不同情况,由高到低设定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服务等级,基本要求为物业企业共同服务标准。各等级标准均由“基本要求”、“房屋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管理”、“社区文化建设等七大项内容组成。
3. 建设开发单位或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参照本标准时,应结合住宅小区的建设标准、配套设施档次及物业买受人对物业服务的预期等情况,选定相应等级的服务标准或以此为基础进行上下调整,以满足不同项目、不同客户群体的需求。
以上内容是西安市最新标准,供参考借鉴
END
上一篇:
高端物业案...
下一篇:
最后一页
扫码咨询与免费使用
扫码免费用
源码支持二开
申请免费使用
提交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