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发布
《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
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措施更严厉
授权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和组织
对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
有权制止、组织清理和报告
《通告》要求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
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1.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2.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3.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在公安部下发的《通告》中,
除了对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
做出规定外,
还对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
及违法通知规定行为的处罚等
做出了相关规定
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
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
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
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
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
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
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
要及时拨打“96119”举报电话
或者通过有效途径,
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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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电动车带回家竟如此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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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在此提醒
小区各位电动车主
千万不要在楼梯间、过道
违规停放电动车,
更不要随便充电!
不要因为图一时方便
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万一出事
后悔都来不及!
建议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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