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家中起火,消防柜上锁,物业要承担责任吗?


基本案情


小梁居住于幸福花园小区。某日,上述房屋发生火灾,起火点为主卧北侧床头柜处,起火原因为遗留火种。


火灾发生后,xx市xx区公安消防大队及时收到报警,小梁与小区居民也准备自行灭火,但烟雾太大,担心中毒,小梁与小区居民停止救火。


消防大队人员赶到后,小梁户所在楼层的消防栓里没有水,消防员从1楼接通水到11楼来灭火,救火时间延误


此次火灾造成小梁家庭财产损失,经法院委托,xx房地产土地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对损失作出评估,装饰装修评估总价为41551元,物品评估总价为29976元,合计71527元。评估时用去评估费8000元。


法院认为


公民财产权依法应受到保护。本案中消防部门对事故责任的认定,事实清楚,依据充分,据此认定书应作为认定本案事实和责任的合法依据。


火灾的起火点在小梁家中,为遗留火种造成,其对火灾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责任。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小区物业服务公司,有义务保证楼层的公共消防设施完好。幸福花园小梁房屋所在楼层的消防栓损坏,导致火灾发生时不能取水灭火,消防员从一楼取水灭火,延误灭火时间,导致财产损失扩大,对此要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本案情况,本院认为双方均有过错,对鉴定出的损失和鉴定费、交通费由双方各半承担。小梁主张的租房损失系间接损失,该方面请求不予支持。


具体的赔偿数额,财产损失经评估71527元,评估费8000元,交通费酌定300元,合计79827元,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赔偿39913.5元。


据此,判决如下:

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小梁39913.5元;

二、驳回本诉原告小梁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驳回反诉原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法律解析

旧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

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赔偿损失;
(八)支付违约金;
(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新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二条:

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案例启示


本案中由于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对消防柜进行上锁,导致物业管理公司对火灾损害后果承担责任。


实践中,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对于消防等配套设施的正常使用与维护多加上心,妥善尽到义务。


往期精彩回顾

物业消防知识培训PPT

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告知书

一旦发生火灾,物业保安如何正确应对?

物业公司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五项体系制度|免费下载

物业秋季安全“七项注意”

小区发生高空抛物(坠物),物业公司应该怎么办?

物业人、物业公司必备!


长按二维码关注,回复:消防课件

👉消防设备设施应急操作及巡查方法培训课件PPT


👆点击上图:“物业管理师通关刷题”小程序
(软著登记号:2022SRE009984)
一键免费下载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为感谢大家对物业管理圈的厚爱
海量干货 免费下载
关注物业管理圈不迷路

点击👆👆图片,欢迎体验小程序
(全国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试题数据库隆重上线)
点击👆👆链接,查看小程序功能
手机、微信:19921639326(刘老师

扫码免费用

源码支持二开

申请免费使用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