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州翠福园某业主欠缴8年物业费4792元,被催缴2.7万余元“滞纳金”。 2、常德市武陵区业主胡某自2010年起拖欠物业费、维修基金等费用,被物业告至法院判赔1.3万元。 3、黄山市业主李某欲转卖房产,因物业费没缴清产权部门不予办理过户,5年已欠下7万“滞纳金”。 4、北京通州区李某欠千元物业费久拖不还,被列入失信名单,出差无法购买机票。 5、北京朝阳法院采取“堵被窝”方式对57户长年拒缴物业费的业主进行强制执行,16人被司法拘留。 《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物业公司提供了物业管理服务,业主就有义务按合约缴纳物业费。小区物业管理不到位,业主可以通过业委会表达诉求,也可以取证起诉物业公司,而不是以此为由拒缴物业费。否则容易造成“收费率低、服务差——服务差、业主不愿缴费——收费率更低、服务更差”的恶性循环。
小区是我家
建设靠大家
大家齐努力
幸福你我他
!!!
听说关注这个号的人
运气都不错
‖小区里的这些“规矩”,业主要遵守!
‖为避免损失,请正确使用下水管道!
‖民法典:物业管啥?不管啥?
‖热点:楼道堆杂物,堆的是私心,谋的是私利,害的是性命,触犯的是法律!
‖对不起,我们做不好中国的物业管理!
‖电动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将承担法律责任!
‖昨天,家住15楼的王女士被抓了!
‖楼道堆杂物、放鞋架,存私心、埋隐患!
‖新规:家门口放鞋架、楼道里堆杂物,都属违法行为,最高可罚1000元!
‖热点:违反楼道管理规定将被处罚!
‖热点:业主占用公区,邻居不说是碍于情面,物业劝阻是职责所在,法律规定是红线底线!
‖业主拒交物业费属违法行为!
‖生活垃圾放门口,涉嫌违法!
‖物业宣布:车位费和物业费必须一起交!
‖禁止在小区内捡拾垃圾废品的紧急通知
‖业主买了停车位,为啥还要交服务费?
‖物业公司“国庆、中秋” 放假通知及温馨提示!
‖佳节将至!请为生命留出“绿色通道”!
‖热点:欠4千多物业费,被限制高消费,还可能影响子女上学、考编!
扫码咨询与免费使用
申请免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