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10个问题,物业人一定要跟业主解释清楚

经历了多次的体制变革和理念革新
物业行业已经取得了很大的发展
肯定了成绩以后
也应看到
除了一些硬件的法律条例上的欠缺以外
在物业的定位和意识上
仍然存在一些不和谐的声音
希望更多看到此文的业主
能够更清楚的认识物业行业


业主与物业不是“主仆”关系


业主与物业之间是一种平等的契约关系。


在民法中,他们是经济民事关系;在合同法中,他们是委托与被委托关系;在劳动法中,他们是等价交换关系,他们之间的一切行为均以合同契约中明确的双方权利义务为法律依据,是平等的,没有主次之分。


业主与物业不是“冤家对头”


业主不是花钱买“冤家”、买“对头”,如果业主与物业之间没有一种平和的心态,没有一种合作过“日子”的心理,结果只能是此也难娶,彼也难嫁。


因此,双方既以合同为依据,就应以诚相待,以信相诺,以友相伴,以心相处,以和为贵,共同管好居住区。

2



业主与物管没有保镖关系


根据目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物业企业的职责只是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居住区域内的共有财产进行保养、维修和公共秩序的维护、交通车辆的停放管理等。


因为物业公司是企业,不具有任何执法职能,所以相关法律法规中都排除物管对业主的人身和私有财产保镖、保管和保险的职责,当然另有特殊约定除外。


物业公司无权“包打天下”


物业公司是企业,不是职能部门,更不是政府。


企业的任务一是生产产品,二是服务客户,三是创造效益。


就物业企业而言,它的产品就是劳务,它的客户就是业主,它的服务项目、范围、标准等都由对双方同样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来明确。


在实施合同中,既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必须按照“受委托、按合同、有偿服务”的原则去履行合同。合同以外的一切,业主享有自治权,物业公司无权过问。

4


没有“免费的午餐”


尽管物业已经发展成为普遍的行业,但是很多人仍然对“谁受益,谁付款”的原则不予接受,甚至抵触,拒交物业费,这是错误的,违法的。


业主在享受物业公司提供服务权利的同时,必须行使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物业服务费不是越低越好


“好货不便宜”应用到物业管理上可以说“收费低管不好,收费高受不了,不低不高为正好。”


物业公司是企业,为业主提供服务,需要投入成本,而且是“量入为出”。很多收费低廉的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发生的矛盾,大多因为费用入不敷出,导致服务质量下降,业主不满,物业公司难做;相反,优价优质服务的区域,矛盾一般也很少。

6



物业服务费是投资


是消费,更是投资。


实施物业服务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业主提供优美、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二是可使业主的物业得到保值增值。


从经济学分析,前者属消费行为,后者属投资行为。这两种行为就物业公司为业主服务而言,都存在;而对业主来说,消费的同时也在投资,并且最终转化为一种投资行为。


此种观念的转变,将直接影响业主对物业的接受程度和具体行为。


物业不是水电气暖供应商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住宅小区是各相关部门综合服务的对象,而各部门都应当按有关政策规定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相互配合,共同为业主、为社区提供服务。


水电气暖由相应的供应商提供,按规定供应商应该入户抄表,计量收费,并且承担跑、冒、滴、漏等自然损耗。而物管公司勿需也无权为水电气暖部门收费,除非受水电气暖部门的正式委托。同样也不需为水电气暖的自然损耗承担责任。

8



物业服务企业不是“唐僧”肉


尽管口号震天:减轻企业负担。但是落实却很难!物业是微利行业,能承担的压力有限,但是由于本身服务内容的综合性,难免有各种部门借政府之名要办公房、要交通工具、要通讯工具、摊派人员。


物业不是“唐僧”肉,需要社会各界给予足够的支持和帮助,而不是将其扼杀在摇篮之中。


不要把咨询当成投诉


近几年从公开的各种统计数字来看,物业公司的投诉率在飞速增长,物业公司承担了很大的舆论压力。


但实际上从统计来看,其中23%都是投诉开发商,投诉物业管理的只有2%,而其余的75%都是咨询政策法规和收费标准等事项的。因此,不要草木皆兵,把咨询也当成投诉,为物业徒增烦恼。

10

【课程概况】




培训时间:2023年9月15-16日

培训地点:重庆

邀请对象:

              * 致力于打造差异化竞争力的物企经营管理者

              * 致力于打造结构化经营增收优势的物企增值业务负责人

              * 致力于打造可持续盈利能力的增值业务专业经理和物业项目经理 


【课程核心内容】




第一部分 从数据看行业、市场、政策的变化
第二部分 持续发展多元化服务的现实价值
第三部分 不同发展阶段和周期,业务的重难点解析与管理要点
3.1  业务发展三阶段理论
3.2  0-1新业务孵化阶段的重难点及破局思路
3.3  0-1新业务孵化的核心方法论学习及实训练习 *
3.4  1-N业务标准化发展阶段的重难点及破局思路 *
第四部分 不同类型业务的关键管理动作和管理指标
第五部分 增值创新业务的组织设计与团队打造
第六部分 标杆企业增值业务案例云参访与业务牵头人实践互动




【主讲导师】




【万老师】曾任远洋服务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财信智慧服务集团副总裁、龙湖智慧服务集团社商经营部总经理

充满情怀、深耕物业增值及社区生活服务领域15年,社区创新服务综合管理和跨行业创新整合实战经验丰富,成效显著。指导并培养了一批物业行业增值业务管理人才。

擅长企业创新业务规划设计、核心竞争力建设;擅长运用客户研究、产品设计、服务设计、PMP项目管理技术等体系、工具、方法,孵化、拓展、管理新业务。


【课程费用】




培训费:2980元/人,5人及以上2680元/人,10人及以上2280元/人(缴费后 ,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费用包括培训教材费、讲师费、场地费,税费等

付款方式:对公转账,转账信息如下:

名称:重庆兰博中物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500000MA5U39RKXG

开 户 行 及 账 号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重庆渝北香樟林支行/50050110055700000004 

行号: 105653014197

(请在汇款单上注明:“物业管理EDP”及汇款单)


【报名咨询】




小物老师:19922264768(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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