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物业交接基本分为三个步骤:一是提前准备;二、数据移交;三、现场移交。
提前准备:开发商、业主会议和原物业公司应在检查前做好准备,并及时书面通知新物业公司进行检查。新物业公司应在收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与开发商或业主会议约定检查时间。
数据移交:开发商、业主大会或原物业公司应在约定时间内进行数据移交。双方应签字批准移交和接收;如有未移交部分,双方应列出未移交部分清单,确定移交时间并签字批准。
现场交接:新物业公司应逐项验收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设施和设备,并注明设备的现状和接管时间。物业管理人员、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应记录验收过程,并备案备查。
交接证书由双方、有关单位盖章,现场参与者签字。
交接前具体准备内容
一、物业费、停车费等费用
确认前物业公司是否收取了更多的物业费、停车费、水电费等费用。
如有,入驻前应与行业委员会或开发商沟通,要求收回逾期费用,或有三方签字批准的书面协议。
二、各种能源费

确认前物业是否拖欠自来水公司、供电局、燃气公司等费用。如有,请在交接前支付。
三、各种遗留问题
1、车辆划伤事件
调查前物业是否承诺以物业费、停车费或其他形式向业主解决承诺,以避免接管后业主支付费用,但承诺问题尚未解决。
2、业主的特殊问题
对于业主的特殊问题,如果前财产未能向业主履行承诺,则需要找出情况,由前财产解决。
3、项目遗留问题
这类问题需要深入调查,掌握社区或业主家中项目遗留问题的类别、开发和施工方的维护、当前遗留问题的处理等。
四、其他准备工作
1、确定物业用房;
2、各岗位人员的准备是否到位;
3、准备办公用品、员工服装等材料;
4、安全、工程、清洁工具到位;
5、正常办公所需的各类表格资料等;
6、垃圾清运、电梯维修、消防维修等外包服务;
7、其他准备工作。
交接程序:
1、确定物业承接检验方案;
2、移交相关图纸资料;
3、检查公共部件、公共设施设备;
4、解决查验发现的问题;
5、确认现场检查结果;
6、签订物业承担检验协议;
7、办理物业交接手续。
交接内容:
1、确定物业承接检验方案;
2、移交相关图纸资料;
3、检查公共部件、公共设施设备;
4、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5、确认现场检查结果;
6、签订物业承担检验协议;
7、办理物业交接手续。
现场检查前,需要移交的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安装、使用、维护等技术资料;
3、允许使用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文件;
4、所需的其他资料,如业主资料、装修管理资料、维修资料等;
5、前款所列材料未全部移交的,应当列出未移交材料的详细清单,并书面承诺补交的具体期限。

现场检查验收的具体要求:
1、共用部位
一般包括建筑基础、承重墙、柱、梁、地板、屋顶、外墙、大厅、楼梯间、走廊、走廊、扶手、护栏、电梯井、架空层、设备间等。
2、共用设备
一般包括电梯、水泵、水箱、防雷设施、消防设备、走廊灯、电视天线、发电机、变配电设备、给排水管道、电线、采暖空调设备等。
3、共用设施
一般包括道路、绿地、人工景观、墙壁、大门、信箱、宣传栏、路灯、排水沟、渠道、池塘、污水井、化粪池、垃圾容器、污水处理设施、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休闲娱乐设施、消防设施、安全监控设施、人防设施、垃圾转运设施、物业服务室等。
4、抄底记录水和电表
公共区域区域所有涉及物业的水表和电表的底部,以交接点为依据,由前物业支付,然后由新物业公司支付。
5、物业费、停车费
两项费用均以交接点为依据,后续费用由新物业收取。业主欠前物业费的,必须依法依约收取,不得干扰新物业的收费。
6、供电、供水、供热、燃气公司办理户名变更手续
对自来水公司、供电局、燃气公司办理相应的用户名称变更手续,将社区能源用户变更为新物业公司名称。
7、部门工作交接
交接当天的工作可以按照部门对部门的方式进行,可以考虑先交接保安。秩序部安排各岗位人员在交接当天陆续接管各岗位,然后客服、工程、清洁、绿化等相应交接。交接可以由交接方部门对应的交接方部门交接。双方对应的交接部门都有负责人,由第三方监督。交接完成后,
现场检查时,根据现场面积的几条线同时进行。每条线发现的问题是 ** 照并记录文字,最后检查后统一汇总书备用。
发现的问题中有重大的安全隐患的必须及时与原物业公司、业委会及开发商等单位协商,拿出解决方案。沟通过程形成会议纪要并各方签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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